2018年科技成果數量分析(一)
一、總體概況
1.成果總量
2018年全國共登記科技成果總量為65720項,比上年增長(下同)9.91%。其中,地方登記成果53869項,增長10.04%;國務院有關部門登記成果11851項,增長9.34%。地方登記成果和部門登記成果分別占成果總數的81.97%和18.03%(見表1-1)。
表1-1
2018年全國科技成果登記情況
|
基礎理論成果 |
應用技術成果 |
軟科學成果 |
合計 |
||||
成果數(項) |
增長(%) |
成果數(項) |
增長(%) |
成果數(項) |
增長(%) |
成果數(項) |
增長(%) |
|
全國合計 |
6497 |
-0.58 |
57618 |
11.50 |
1605 |
1.58 |
65720 |
9.91 |
地方 |
5052 |
-0.75 |
47698 |
11.53 |
1119 |
2.19 |
53869 |
10.04 |
部門 |
1445 |
0 |
9920 |
11.35 |
486 |
0.21 |
11851 |
9.34 |
東部地區 |
2871 |
12.85 |
20200 |
-6.56 |
612 |
8.90 |
23683 |
-4.21 |
中部地方 |
933 |
27.46 |
14648 |
109.86 |
251 |
11.56 |
15832 |
99.47 |
西部地區 |
1248 |
-31.20 |
12850 |
-9.32 |
256 |
-16.88 |
14354 |
-11.90 |
環渤海 |
1192 |
-4.56 |
7123 |
-20.15 |
185 |
-13.55 |
8500 |
-18.14 |
長三角 |
899 |
13.08 |
9228 |
11.17 |
226 |
-3.83 |
10353 |
10.95 |
珠三角 |
579 |
111.31 |
2935 |
-11.86 |
178 |
125.32 |
3692 |
0.24 |
東北 |
425 |
-9.19 |
2264 |
-9.66 |
118 |
-0.84 |
2807 |
-9.25 |
2000年《科技成果登記辦法》頒布以來,全國科技成果登記工作進入一個穩定發展期,全國科技成果登記工作體系不斷健全和完善,全國年度科技成果登記數量穩步提高。最近五年,科技成果登記數量增長明顯,從2014年的53140項增長到2018年的65720項,增長23.67%(見圖1-1)。
(1)地方成果總量構成
2018年,地方登記的科技成果共53869項,占全國科技成果登記總量的81.97%,增長10.04%,增長率比上年增長9.45個百分點。其中,基礎理論成果5052,應用技術成果47698項,軟科學成果1119項,分別增長-0.75%、11.53%、2.19%。從總量上看,2018年地方科技成果登記的基礎理論科技成果數量略有下降,應用技術成果和軟科學成果都有所增長,其中應用技術成果增長較多。
按照東、中、西區域劃分,地方科技成果登記中的區域差異反映東、中、西部科技成果產出的不同體量。東部仍是科技成果主產區,東部、西部地區科技成果產出較上年有小幅下降,而中部地區科技成果產出大幅增長。2018年的地方登記成果中,東部地區的成果共有23683項,降低4.21%,占地方全部登記成果的43.96%;西部地區14354項,降低11.90%,占地方全部登記科技成果的26.65%;中部地區15832項,增長99.47%,占地方全部登記成果的29.39%。
從幾大重點經濟地帶來看,環渤海和長三角區域仍是科技成果的主產區,但總體成果登記數量較往年略有下降,這兩個區域2018年登記科技成果18853項,約占地方全部登記成果的35.00%,這一比例與上年相比下降5.27個百分點;珠三角和東北登記科技成果6499項,占地方登記科技成果的12.06%,占地方全部登記科技成果比例略有降低(見表1-2)。
表1-2 2016-2018年地方科技成果經濟地帶分布
經濟地帶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
成果數(項) |
比例*(%) |
成果數(項) |
比例*(%) |
成果數(項) |
比例*(%) |
|
環渤海 |
11219 |
23.05 |
10383 |
21.21 |
8500 |
15.78 |
長三角 |
8867 |
18.22 |
9331 |
19.06 |
10353 |
19.22 |
珠三角 |
2910 |
5.98 |
3683 |
7.52 |
3692 |
6.85 |
東北 |
3268 |
6.72 |
3093 |
6.32 |
2807 |
5.21 |
注:*指該經濟地帶登記成果在當年地方登記科技成果總量中所占的比例
從近五年的情況來看,地方登記的科技成果總量呈現逐年增長的趨勢,從2014年的43208項增加到2018年的53869項,增長24.67%(見圖1-2)。
(2)部門成果總量構成
2018年國務院有關部門科技管理機構、行業協會、中央企業等單位的科技成果登記總量與上年相比增長9.34%,基礎理論成果與上年持平,應用技術和軟科學成果均較上年有所增長。2018年,部門登記科技成果共11851項,占全國科技成果登記總數的18.03%。其中,基礎理論成果1445項,與上年相同,占全國基礎理論成果登記總數的22.24%;應用技術成果9920項,增長11.35%,占全國應用技術成果登記總數的17.22%;軟科學成果486項,增長0.21%,占全國軟科學成果登記總數的30.28%(見表1-3)。
表1-3 2016-2018年部門科技成果構成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
成果數(項) |
比例*(%) |
成果數(項) |
比例*(%) |
成果數(項) |
比例*(%) |
|
基礎理論成果 |
1190 |
21.38 |
1445 |
22.11 |
1445 |
22.24 |
應用技術成果 |
8453 |
16.34 |
8909 |
17.24 |
9920 |
17.22 |
軟科學成果 |
472 |
31.76 |
485 |
30.70 |
486 |
30.28 |
合計 |
10115 |
17.21 |
10839 |
18.13
|
11851 |
18.03 |
注:*指部門登記成果在當年全國登記的同類成果中所占比例
從近五年的情況來看,每年部門登記的科技成果總量在9400項至12000項之間,基本呈平穩增長狀態。2018年部門登記科技成果總量高于前四年,為11851項,略多于上年登記科技成果(見圖1-3)。
2.成果分布
(1)地方成果分布
①高新技術領域分布
2018年,地方應用技術成果主要分布在五大高新技術領域,依次是:先進制造(比重為28.55%),生物醫藥與醫療器械(16.27%),新材料(13.68%),電子信息(12.40%)和現代農業(12.40%),這五大領域成果占地方全部高新技術領域科技成果的83.30%(見圖1-4)。
東、中、西部地區高新技術分布均以先進制造類高新技術成果最多,所占比例分別為24.68%、26.98%、37.47%;生物醫藥與醫療器械領域高新技術成果集中在東部地區,所占比例為20.46%;現代農業領域高新技術成果相對集中在西部地區,所占比例為16.47%;新材料類高新技術成果相對集中在中部地區,所占比例為16.99%。
從主要經濟地帶看,2018年東北地區的高新技術成果主要集中在生物醫藥與醫療器械以及現代農業領域,分別占該地區全部高新技術成果的32.09%和28.13%;環渤海地區的高新技術成果在生物醫藥與醫療器械領域最為集中,占該地區全部高新技術成果的30.42%,此外,先進制造領域成果相對較多,占13.35%;長三角地區偏重先進制造(36.60%)和新材料(21.43%)領域;珠三角地區偏重電子信息(22.52%)、生物醫藥與醫療器械(19.23%)領域。
②非自然、生態和環境領域分布
2018年地方登記的高新技術成果中,非自然、生態和環境領域的高新技術成果約占七成,為全部高新技術成果的70.21%,比上年增長1.21個百分點。
從東、中、西部看,西部地區的非自然、生態和環境領域的高新技術成果比例最高,為76.01%,東部和中部分別為66.18%和71.27%。
從幾個主要經濟地帶看,長三角地區的非自然、生態和環境領域的高新技術比例最高,達75.85%,其次為珠三角地區( 63.95%)、東北地區(59.58%)、環渤海地區(51.42%)。
③社會、經濟領域與產業分布
2018年地方應用技術成果在社會領域和經濟領域的分布比例分別為26.11%、73.89%,經濟領域的分布比例與上年相比略有增加。2014年以來,地方應用技術成果基本上是三分之一分布在社會領域,三分之二分布在經濟領域(見圖1-5)。
對地方的應用技術成果按應用行業進行分類統計,第一產業(即農、林、牧、漁業)占13.85%;第二產業(即采礦業,制造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建筑業)占50.48%;第三產業(即除第一、二產業外的其他行業)的比例達到35.67%。
(2)部門成果分布
自然、生態、環境領域的高新技術成果比例有所降低。2018年部門登記的自然、生態、環境領域的高新技術成果比例為46.94%,比上年下降5.28個百分點。
部門登記的應用技術成果三分之二屬于第三產業,第三產業科技成果在部門應用技術成果中所占比例為65.86%,比上年降低4.47個百分點。第一產業科技成果所占比例為19.21%,比上年增長7.60個百分點;第二產業科技成果所占比例與上年相比下降3.13個百分點,為14.93%。
2018年部門登記的應用技術成果中,接近三分之二分布在社會領域,三分之一分布在經濟領域,與地方應用技術成果的分布正好相反。經濟領域成果所占比例為39.67%,社會領域成果所占比例為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