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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科技成果統計分析
2013年度,即2012年11月1日至2013年10月31日,經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筑節能與科技司組織鑒定、驗收,并辦理登記手續,且已入科技成果數據庫的科研、開發科技成果125項。現就2013年登記的項目,根據國家獎勵工作辦公室要求作一簡要分析:
1、所登記科技成果的評價方式有較大變化。過去的成果評價方式,鑒定或評估方式都占有絕對主導地位,分別占當年統計成果項目總數的60%或50%以上,而“驗收項目數”僅占不足20%。2013年度的情況則變化較大:“驗收項目數”達到121項,幾乎為全部所登記成果,僅有“鑒定項目”3項、“評審項目”1,其它評價方式的成果均為“0”。這可能與國家對研發課題最終結題要求有所變化有關。另外,2013年度我部所登記科技成果基本為部科技司組織驗收的部計劃內項目。
2、完成科技成果的單位屬性發生了明顯變化,獨立科研機構完成的成果數量近年來明顯下降。本年度統計中非獨立科研機構、非大專院校也非企業、公司,即其他類型單位(協會、學會、中心以及管理部門等)完成的科技成果項目數量占居首位,達43項,占統計成果總數的34.40%,成為本年度科技成果研究、開發的主體。緊隨其后的是公司或企業,完成的科技成果為37項,占統計成果總數的29.60%。大專院校完成科研成果28項,占統計總數的22.40%。獨立科研機構完成的成果數量則不及其他類型單位、大專院校和公司企業,完成的科技成果僅17項,僅占總數的13.60%,已明顯退出科技成果研究、開發的主體地位。另外,現有獨立科研機構明顯走上企業化的道路(或走上創收之路),其名稱上帶有“有限公司”后綴的明顯增多,從科研機構完成的成果內容上看,真正科學性較強的課題在減少,大部分是所謂“短平快”課題。這也可能是“基礎理論成果”減少的原因所在。
3、科技成果類別中“應用技術”類成果數量占絕對優勢。所統計的125項科技成果中98項為“應用技術”類成果,占總數的78.40%,而軟科學成果為19項,占總數的15.20%,基礎理論成果僅8項占總數的6.40%。這一趨勢表明多數成果密切與生產實際相結合,大部分均已經或正在轉化為現實生產力;基礎理論類科技成果太少,可能嚴重影響行業科技進步與科技創新以及整個行業的發展后勁;軟科學類成果過少,可能影響國家或行業管理與決策等方面的正確性、科學性、前瞻性以及可行性。基礎理論類成果近年來持續維持在低位應該引起各級領導部門,特別是掌管科研經費部門高度重視。
4、從課題來源分析:國家科技計劃課題為0項,部門計劃項目共計125項,即今年所登記的科技成果全部為部門計劃項目。項目完成單位分布如前所述是:其他類型單位43項;公司企業37項;大專院校28項;公司獨立科研機構為17項。值的一提的是上述科技成果的來源并不能反應部門研發經費投入的力度,例如部門計劃內項目多數為完成單位自籌資金自行投入,只是列為部門年度計劃。部門科技投入的力度統計報表并不能反映。
科技研發項目實際經費投入與產出,難以統計分析,因為大多數科技成果的經費投入欄為空缺未填;產出一般均未填寫或是估計數據,并不反映實際情況。
5、成果完成人員:成果完成人員文化程度基本上是本科以上的科技人員,按照本年度統計,博士生129人、碩士生300人、本科生303人、大專等其他人員23人。博士生和碩士生主要集中在大專院校和科研單位以及管理單位,公司企業相對較少,但據2013年度統計博士生有所上升達到32人,占博士生129人的24.81%。盡管公司企業本年度完成科技成果的數量位居第二,但總的看來完成科技成果人員文化程度構成卻相對不是很高,與完成科技研發項目的數量是不相稱的,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著整體所完成成果的水平乃至質量。
6、科技成果水平分析。根據98項應用技術類成果的分類統計,達到國際領先的成果2項,占所統計項目項的2.04%;達到國際先進的成果12項,占12.24%;達到國內領先和國內先進水平的成果分別為68項和13項,分別占69.39%和13.27%;未進行評價的3項,占3.06%
7、科技成果應用行業分布情況。根據統計結果(應用技術類),成果應用于行業按其數量多寡降序排列為:建筑業59項;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13項;房地產業7項;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及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各5項;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及電力、煤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各4項;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為1項。
8、科技成果應用情況分析。絕大多數研究與開發的應用技術類成果均已應用,即轉化為現實生產力,98項應用技術類成果中,己應用的成果73項,占74.49%;小批量或小范圍應用的成果9項,占9.18%;試用的成果各5項,占5.10%;未應用的僅11項,占11.23%,未應用的原因是:資金問題;技術尚未完全成熟,成果處于工業實驗前期;市場問題;政策問題以及其他原因等。
9、對有轉讓意向科技成果的分析和科技成果信息表的征集力度。應用類科技成果總數為98項,占2013年度登記成果總數125項的78.40%。
(1)對有轉讓意向科技成果的分析。98項應用類科技成果中不轉讓的成果為37項(占應用類成果的37.76%);有轉讓意向的成果為61項(占應用類成果的62.24%),其中:可國(境)內外轉讓25項;限國(境)內轉讓33項;限國(境)外轉讓3項。現歸納如下表所示:
應用科技成果總數98
可轉讓科技成果數 61 (62.24%) |
不轉讓數量 37(37.76%) |
|||||
可國(境)內外轉讓 |
限國(境)內轉讓 |
限國(境)外轉讓 |
|
|||
數量 |
% |
數量 |
% |
數量 |
% |
|
25 |
40.98 |
33 |
54.10 |
3 |
4.92 |
|
61個有轉讓意向的成果均進行過聯系,且不止一次。 但填表返回的僅7個。 |
(2)科技成果信息表的征集力度。從2013年11月15日起通過電話、E-mail、QQ等聯系手段,與61個有轉讓意向科技成果的第一完成單位進行了多次聯系、溝通,并同時發出了科技成果信息表。其結果是:反應不一,其一是:對填寫信息表的權威性有疑慮,認為填表沒有用;其二是不知填表的目的意義,不理解;其三是根本就不與理睬。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又進行了多次聯系、溝通、解釋說明,到目前為止僅收到返回信息表7份。我們限定最后日期是2013年12月20日,但時至今日并無反饋。其中有三個單位曾答應填寫信息表也杳無音信。
我們認為成果轉化實際生產力,應用于實踐是非常重要的一項工作,應該作為一項專門的工作來做,只用科技成果登記與統計工作中附帶的開展效果不會理想。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筑節能與科學技術司
2014年1月10日





